三明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灭火无人机保险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明建招[2025]8015号的三明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灭火无人机保险服务采购,于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在******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含税保费:172680.00元
******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
含税保费:184200.00元
******有限公司三明支公司
含税保费:191731.20元
二、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三元区内所有符合资质的企业),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委员会成员名单:邱敏繁、邓金玉、陈培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吉口村
电 话:******
联 系 人:李先生
******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电 话: 0598-7999275/******
联 系 人: 小赖/张工
监督部门:三明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电 话:******
以上中标候选人情况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7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