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3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3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建设项目
地点:台山市端芬镇龙山工业区6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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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