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江门市“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组织实施江门市“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工作,编制成果报告等。
(二)工作依据
《地下水管理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三)项目情况
1.工作内容
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等技术要求,开展江门市“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工作,完成已调查的16个污染源共计66口规范监测井(附件1)现状排查、维护管理与水质跟踪评估工作,形成“一井一档”及空间“一张图”资料,编制完成《江门市“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报告》。具体如下:
(1)资料收集与分析:整理和分析66口监测井基础资料。梳理各监测井编码、坐标、监测对象、点位类型、井深、开孔直径、井管直径、监测地下水层位、含水层介质及深度、筛管深度、井台及井口保护装置规格、地下水历史监测数据等基础信息,形成江门市“双源”监测井清单,开展监测井数量与分布、水质状况等基础统计分析。
(2)现场排查:基于“双源”监测井清单开展现场跟踪排查,核实地下水监测设施、井台和井口保护装置、标志等是否被侵占、毁坏或移动,井管是否淤堵、断裂、错位或蚀洞,存水是否干涸等,测量井深,复核定位,记录其保存状态,识别监测井使用、维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梳理需要开展的维护工作内容。
(3)监测井维护:①清淤:现场排查发现监测井内淤积超过设计监测层位的滤水管30%以上时,开展清淤维护;②井口保护装置及标志牌修复:修复移位或损坏的井口固定点标志和保护井台、井筒等;针对部分井口保护设施缺失,但有必要纳入长期维护的“双源”监测井补建井口保护设施;③井管维护:对于地面上段井筒出现蚀洞、破损的,进行修复更换。对于井管出现破损严重、错位变形、井水干涸等问题无法修复的,实施封井回填。
(4)“一井一档”台账建立:结合现场排查及破损维护情况,对江门市“双源”监测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对于保存完好或经修复维护后功能完好的地下水监测井,建立监测井“一井一档”管理台账,包括坐标、井深、井径等基础信息和钻孔柱状图、成井结构图等附属材料,构建监测井空间分布“一张图”。
(5)跟踪评估:开展基础信息补充调查,收集污染源场地红线,更新污染源平面布设、产排污信息等。基于更新后的地下水监测井清单,综合自行监测和调查评估超标指标,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地下水跟踪监测,分析污染源地下水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识别成因。地下水监测指标参照“35+N”的原则确定。“35”指:《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中扣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的35项常规指标。“N”指:自行监测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识别的超标指标。
(6)结果应用:基于监测井清单及排查维护情况,提出“双源”监测井后续管理建议,形成江门市“双源”地下水监测井空间分布等图件及信息化“一张图”,为进一步健全江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供借鉴。基于地下水跟踪评估情况,复核研判污染源环境管理类别,提出分类管理措施。
3.时间要求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污染源基础信息补充调查、跟踪监测计划制定。
2025年7月底前,完成丰水期跟踪监测。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枯水期跟踪监测。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综合分析,编制成果报告,项目验收结题。
4.成果
(1)《江门市“双源”监测维护管理与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报告》1份;
(2)“一井一档”成果资料1套(含井内摄像电子资料);
(3)空间“一张图”1份;
(4)监测井维护、升级改造实物资料1套。
(四)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检测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五)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响应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报价单;
(四)项目实施方案、《江门市“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项目招标评分表》(见附件3,填写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五)如响应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江门市“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项目招标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6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凌小姐,******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冯小姐,0750-******,******
附件:1.污染源及监测井统计表
2.采购项目报价单
3.江门市“双源”监测井维护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跟踪评估项目招标评分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日